重庆收账公司

正规注册,服务全国清欠、讨债、收账、追债的专业机构


业务覆盖全国,专业团队、律师团队从事债务追收工作十余年。

全国清欠、讨债、收账、追债的专业机构请咨询13808392225

13808392225

首页 >> 法律知识 >>重庆收账公司 >> 重庆收账公司​合同收效后,另一方当事人可否请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职责?
详细内容

重庆收账公司​合同收效后,另一方当事人可否请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职责?

重庆收账公司合同收效后,另一方当事人可否请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职责?

 先合同职责是指在订立合同阶段,依诚信原则发生的协力、通知、照顾、保护、忠诚等附随职责,该职责系法定职责,意图缔约合同的当事人均应恪守。应注意的是,该职责只能是在合同收效前存在,也只能在合同收效前违背。那么,一方当事人违背先合同职责,合同收效后,另一方当事人可否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职责呢?

 对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一书中的观点,违背先合同职责的行为尽管发生在合同收效之前,但给对方造成的丢失既可能发生在合同收效之前,也可能发生在合同收效之后,假如该丢失仅由于合同的收效而无法得到赔偿,显然有失公平。合同收效并不当然消灭违背先合同职责人的法律职责。也就是说,只要一方当事人因对方违背先合同职责而遭受丢失,即可向其主张缔约过失职责,而不受合同是否成立、收效的影响。

本文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重庆收账公司[tel:17828058123]是专业重庆收账公司,重庆收债公司,重庆要账公司,重庆要债公司,重庆讨债公司,重庆清债公司,重庆追债公司,重庆债务催收,重庆讨账公司,重庆追帐公司、正规烂账三角债借款贷款工程款无法执行款项服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清账、合法要账、正规烂账三角债借款贷款工程款无法执行款项服务并有专业律师团队协助执行。
公司地址:重庆
电话:13808392225
技术支持: 重庆冠辰科技-网站建设-专业网络优化 | 管理登录
seo seo